作者:赵志疆
近日,一段关于云南昆明大牯牛山游客夜爬并纵火烧山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有网民反映,部分游客为了观看日出云海,竟在山上点燃灌木等植被,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11月18日,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已联合区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核实。
大牯牛山的高山植被本就稀缺,据报道,夜爬大牯牛山的路上,多次出现“不要私自明火、破坏植被”的提示。然而,依然有人不顾警告,执意纵火。有目击者记录下了被烧的灌木、植被在天亮之后留下的灰烬,以及天亮前山上多处火堆燃烧的景象,令人痛心。
火光四起的山顶触目惊心,燃烧过后的灰烬,如同一个个刺眼的疤痕,发出无声的控诉:为了片刻的欢愉,给自然环境造成如此严重的破坏,这笔账,到底应该怎么算?
纵火烧山涉嫌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构成犯罪。针对网友所反映的“疑似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高山杜鹃被烧”的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相关人员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此次事件中,很多游客纵火的原因是为了取暖,这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山顶温度本来就低,夜晚爬山而不做好防寒保暖的准备,本身就是冒险行为,暴露出的是安全意识缺失;为了取暖而随意纵火,更是暴露出法治意识的淡薄。既缺少安全意识,又缺少法治意识,这样的活动危机重重、贻害无穷——如果引发了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据统计,今年1-10月全国共接报火灾77万起,其中因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占总数的21.5%。此次事件虽然没有引发严重后果,但依然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尤其是对于有野生保护植被的山区,应当加强禁烟防火、不乱扔垃圾等的提示和监管,督促游客做到心中有数。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事件中,有人发布短视频,认为这是“激情”行为,将其与青春无价联系起来。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曲解和误会——青春固然无价,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撒野”,更不能将破坏自然环境、增添公共管理负担,视为理所应当的“代价”。
为了一时之快,将自己置身险地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为公共管理制造麻烦和隐患,这是对社会不负责任。无论何时何地,对于这种打着“青春”的旗号肆意越界的行为,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不应让这种不计后果的冒险被赋予所谓的浪漫色彩。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